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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你那时候也算是风云人物了,平时也没看你怎么练歌,咱们那些小师妹们还就让你迷得跟二百五似的天天在宿舍下面喊你给她们弹吉他唱歌,还有乐队主唱那师兄真就盯上你了,天天过来咱们宿舍蹭泡面顺便勾搭你跟他一起搞音乐,”说着,他也递给我一根烟,“来,续一根儿……可结果呢,你对啥好像都不提不起兴趣,一天到晚跟个仙儿似的,唉,一代神人啊!”

我抽了几口他递过来的烟,“你别说,这美短万宝路味道是真不错,比我的中南海好抽,上次抽这烟,还是去年在三里屯偶遇那个师兄,他给我递的呢,他现在也混上美短抽了,不像以前每次去我们宿舍临走的时候都穷逼飕飕的顺我的中南海……呵呵,对了,你知道么,他现在出息了,去年签了个唱片公司,都出专辑了,再也不像以前读书兼职卖唱的时候那么寒酸了。”

“看看,看看人家!要不说你怀旧呢,不尝试新鲜事物,老是在过去的回忆里转圈。就说你这中南海,咱们从大一报到抽到毕业散伙,你还没抽够,现在还在抽,一点儿都没变,一股臭脚丫子味儿。”

“你的烟好,一股洋骚味儿……哎我说你丫,刚回来就这那都看不惯的样子,你干脆窝在美国别回来得了。”

胡北风一声嗤笑,抽着烟,也不理我,突然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根不知从哪找到的打折卷的长头发伸到我面前,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说道:“行啊你小子,看来这几年没闲着啊!”

我看了一眼那头发的颜色,应该是妮妮的,她是我在去后海酒吧买醉的时候认识的一个驻唱女歌手,比我大几岁。和一般的酒吧歌手不一样,她那张从来不施粉黛的脸长得并不如何美,但五官的神采却很好,属于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那种。她身上总是一股烟酒混杂着独特香水的味道,却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她有丝毫的风尘气,反而跟她在一起聊天会让我感觉很放松。

胡北风没再说什么,看见我手伸向他的烟盒,就嚷嚷道:“哎,给我留着点儿,就带了几盒回来,抽完就没了!”

我把车直接开回家。在北京,他已经没有亲人。自从两年前父亲故去,他便将这片土地遗忘了,再没有眷恋。他甚至没赶回来瞧父亲最后一眼,而情愿背着不孝的骂名。“人都死了,我还装那份孝子贤孙干什么?我是不信鬼神的,祭奠死人也就是在超度活人的灵魂,那些活着的人不值得我回去。我现在,我现在就是想我爸!呜呜呜……”他在大洋彼岸的电话里纵情哭泣。

他最后还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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