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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的一个“玉”字,像玉一样清纯,像玉一样无暇,像玉一样美;喜欢你的一个“斌”字,英俊,文武双全;最后,连你的姓氏也爱上了,像唐人街一样雍容,那样经典!

爱上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先爱上了他本人。所以,他的名字,在伊人眼里是那么美!

清明节放假回到厂里上班。从窗外看见,今天是集日,有卖衣服的小摊。喜欢一件衣服,因为喜欢它整体的美。

中午吃饭后,不去逛集市,小小的集市。因为喜欢一个人静下来写一些文章,喜欢文字的美!集市只是集市,衣物只是低档货,不喜欢集市,不喜欢低档。爱的你,是高档。我高档,爱的你便是高档;我中档,爱的你便是中档。不允许低档,不允许我低档,不允许爱的你低档!永远只要爱的你适合我,永远只要我适合爱的你!

温暖的春天早晨,我被淹没在广州的茫茫红尘中。想要赶超精致,想要赶超瘦瘦的美,想要赶超富裕,想要赶超美丽。

我喜欢的人或许他们也喜欢我。也许,他们用许多Q账号和我网聊。但是,我不知道他们是谁,我不和他们聊。

人,有时候是矛盾的。

天气热了。在夜市里买了一件蓝色的夏衣。本来买的是另一件。但是,回去后一试,不合穿,就返回去换了一件。比本来买的满意。但是,还是喜欢高档的衣服。还是想买高档的衣服。喜欢,就会想转换为真正拥有。

喜欢你的名字,想要拥有你!

不喜欢的,有时候也会拥有。有时候一直决定了要拥有所喜欢的,结果只一念之差,便拥有的是不喜欢的,或者不是那么喜欢的。就像买衣服。也许有的家庭夫妻结合也造就成是这样。

也许,有时候喜欢的,并不是一直决定要喜欢的。就像一支笔,没发现它其实不好用了的时候,就一直喜欢它;等到发现它不好了,才觉得——原来喜欢的,不是这样子的。

没空的时候,想去书店看书,觉得很喜欢看书。等到有空了,去书店坐坐,看了一会儿书,觉得文章不过如此,看书不过如此。

有时候,生病是一种“只入不出”。吃了热气没有发散出去;光是喜欢,没有抒情出来。于是,有时候便怕了,唯恐病入肌里,便不“入”那么多,不“喜欢”那么多了。但是,后来发现那是一个认识误区,就像刚阅读的童话《一千根银针》:没有“失落”,就不会有幸福!

一个网友问我: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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