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23小说网www.lowsa.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孟清歌活了十六年,头一次见到世人口中所述的「妖」。

妖,即是非人之物幻化成的精怪。大多数的人们称其为妖孽,因多数妖物性恶、喜作祟,也有一类过于神秘强大,被部份百姓崇拜,视作鬼神。

从前听奶娘说故事,都说妖怪丑恶,或是三头六臂,或是张着血盆大口……却不曾想,会是眼前这位美得不可方物的少年郎。

她就觉得琥珀过于聪慧,原来是修炼成妖的。

「琥珀……不,朗夜。」孟清歌组织了一下语言,困惑道:「你既是妖,为何要随本宫回府?就不怕本宫请道士来捉你?」

朗夜听罢,面色无波地回答:「你对吾有救命之恩,吾是来报恩的。」

当然,他不会告诉她其实他对她一见钟情,不想离开她。

人类很厌恶妖族,他知道的。

就算是作为贱奴被她使唤,只要能在她身边待着,他也甘之如飴。

论情之一字,自古妖族都比人还要执着。

一旦爱上,就无法回头了。

孟清歌听朗夜说是来报恩的,都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了。

「你方才救了本宫一命,如今这恩已报,又当何如?」她问。

闻言,朗夜皱起了好看的眉,一本正经地说:「师父曾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吾愿以身相许,作为奴僕跟在公主身边。」

「以身相许?」孟清歌扶额,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被一只狼妖以身相许。思索了片刻,她不确定地问:「你真想待在本宫身侧,不想自由了?」

「清歌这是在赶吾走?」朗夜问,眼底流露出浓浓的失落。

她讨厌他。

孟清歌到底是心太软,见他这可怜兮兮的模样,有些于心不忍。「你不想走就别走了,本宫不赶你。」

「此话当真?」朗夜眼前一亮,孟清歌彷彿能看见他在摇尾巴。

「本宫说话向来说一不二。」语毕,孟清歌有些尷尬地说:「还有,你日后别再直呼本宫名讳,同其他人一般叫本宫公主,听见没?」

「是,公主。」朗夜几不可见地勾唇。只要她愿意留他在身边,要他做什么都行。

孟清歌上下打量了朗夜一番,皱眉道:「你以后便以贴身护卫的身份待在本宫身侧,切记不可在外人面前现出原形。还有,赶明日得叫人替你做些衣裳,总不能赤裸着身子见人。」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都市小说推荐阅读 More+
上司是我甩了三年的前男友(np,男全处)

上司是我甩了三年的前男友(np,男全处)

岁安呀
柏知意看着工位上被劈头盖脸一顿骂的苏语,温柔的笑了笑,“好久不见。”苏语看着穿着西装,依旧清俊帅气的前前前任,心情复杂。三年前为了三百万,她狠狠地把好不容易追来的高冷同桌柏知意甩了。并得意洋洋的吐露了心里话:“我可从未曾喜欢过你,本以为是个富二代,追上做个富太太,没想到是个负二代,晦气。”不仅如此,在柏知意追来卑微跪下来挽留时,她还雇来一群混混把他打了一顿。然而,三年河东三年河西。在她那不争气又恶
都市 连载 5万字
当顶流男团经纪人的那些年(高h)

当顶流男团经纪人的那些年(高h)

橘子好好吃
简泠当了ordal男团六年的经纪人,原本以为会靠着ordal赚点养老钱,可被突如其来的意外打乱了这一切中春药的忙内求着给她当狗老四当她是发泄欲望的工具一边要应付着队内缠人的男人们还要应付娱乐圈的潜规则简泠只觉得心累身累胸大腰细经纪人 x 各种类型的队员 x 娱乐圈潜规则?排雷:没有真正的好人
都市 连载 9万字